上合示范区经济发展部、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招商服务部、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各镇街统计站,市局有关科室、中心: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推动《监督意见》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落细,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将《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胶州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胶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和国家、省、青岛市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市统计监督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监督工作要求,结合自身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全面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意见》主要任务,结合统计实际工作中的弱点、难点问题,逐一对照、细化工作措施,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对于短期内能够推进的,限时完成。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时间表,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尽早取得阶段性成果。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全市统计工作“一盘棋”,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镇(街)、功能区要明确职责分工,畅通联系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统计改革发展。
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下,准确把握统计监督的新形势、新内涵,着眼长远,注重治本,着力查找制度、机制和工作运行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加速推进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的“笼子”,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模式,不断巩固成效,营造健康的统计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统计监督法定职责,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立足于服务胶州发展,充分利用常规统计调查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进行监测评价,发挥量化评估、揭示风险的预警作用,有针对性的提出政策建议。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服务胶州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纠正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推动新时代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主要任务分工
积极推动《监督意见》的学习贯彻
市、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要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有关要求向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
牵头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综合科,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完成
(二)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新时期统计发展特点开展统计监测
积极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及重大规划统计监测。紧盯党的“二十大”布局之年、“十四五”推进之年的规划,聚焦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围绕全市“十四五”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在经济运行分析中着力强化对宏观、微观、结构、科技、改革开放、区域和社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统计监测,强化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
牵头单位: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中心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结合“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深入推动《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的贯彻学习,广泛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监督意见》,引导纳统对象了解统计工作、重视统计数据、遵守统计法规,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
牵头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统计督察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统计监督的有效性
对各镇(街)、功能区、各专业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统计监督对数字领域公共权力行使的指导作用。做好对上级统计督察后的整改工作监督,以通报、约谈等形式压实各级责任。
牵头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着力完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数据的审核责任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山东省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和青岛市相关文件内容,修订完善我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和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记录机制,强化数据管、审、防、控力度,压紧压实数据质量责任。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数据质量源头。
牵头单位: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中心,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完善相关机制并逐步探索
依托青岛智慧统计平台,精准维护数据库和高质量纳统平台,加快提升数字化水平
提升数字服务能力,发挥青岛智慧统计平台的作用,维护好涵盖国民经济核算、10强产业、相关功能区等领域数据库和高质量纳统等统计工作平台,促进纳统精准、协调、高效开展。
牵头单位:统计普查中心(数管中心)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实现统计违法反面警示与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重,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通过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我市统计信用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意识。
牵头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八)发挥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优势,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合理安排全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做到突出执法重点,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流程,积极探索对各行业统计执法检查简洁有效的检查方式,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牵头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各专业科室、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九)注重执法力量选拔和培训
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人才培养,出台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的激励机制,积极支持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青岛市统计局的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统计云平台培训,及时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及专业制度情况,提高纳统单位对统计方法、制度、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认知度。
牵头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综合科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
牵头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综合科,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加强完善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建立高质量纳统网络体系
严格审核纳统单位界定标准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严把纳统单位进退库流程;推动高质量纳统网格建设,选聘纳统网格员,服务企业升规纳统。
牵头单位:统计普查中心,各镇(街)、功能区统计机构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二)对任务分工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办,确保各项措施按期完成
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推动《监督意见》落实落地,增加工作协调,推动统计工作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形成合力。
牵头单位:统计执法监督科、综合科
时间安排: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统计监督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
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使命担当,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统计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监督成效。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监督意见》确定的重点举措,细化工作任务、确立定性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安排进度时限、确定评估标准,确保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三)做好宣传解读。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统计监督工作进展情况,推动《监督意见》进党校,并结合“八五”普法宣传解读《监督意见》内容,不断提高统计工作在社会中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四)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监督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工作方案,各镇街、功能区和市局牵头科室分别于3月28日、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将本季度《监督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度监测表电子版发送到胶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纸质材料自行整理留存备查)。其他相关科室做好配合。
原文下载:胶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docx
胶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pdf
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胶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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