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大地技术(广州)有限公司(“大地广州”)与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船新能源”)于近日订立了一份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中船新能源同意授权大地广州在海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以外地区)对中船新能源开发的生物质直燃式发电成套设备系统及气化式发电成套设备系统(合称为“发电成套设备系统”)进行制造合作、市场开发、销售及项目实施的框架协定。
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
根据合作协议,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大地广州将主要负责(i)就技术方案、产品售价、交货条件、谘询服务等事项与潜在客户端进行沟通和实施;(ii)开展海外市场的项目营销、项目建设配合、销售实施和产品渠道建设工作;及(iii)协助联繫海外政府有关进口发电成套设备系统的批准文件,以促成项目合同签约与实施,而中船新能源将提供发电成套设备系统的相关技术支援和指导。中船新能源授权大地广州对发电成套设备系统在海外以大地广州的名义进行市场开发、销售和事业合作,以及使用中船新能源的方案、技术资料、图纸和安装指导以开展上述工作。鉴于项目间存在技术安排以及客户情况等等差异化需求,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实际开展个别项目前,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订立合同,以落实相关合作安排及费用等条款细则。
订立合作协议之因由及裨益
本集团于本财政年度积极发展其环保业务,自二零二一年三月收购山西晋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后,相关业务板块录得持续的业务增长。发电成套设备系统应用生物质直燃式和气化式发电,为国内外现今发展迅速且较具规模的环保发电技术,利用农林剩馀生物质作为燃料,配备专用的生物质气化炉与燃气锅炉成套联用,实现生物质能高效燃烧及发电。凭藉生物质能具有环境友好、成本低廉和碳中性等特点,配合国内外倡议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鼓励生物质清洁高效使用,达至长远减污降碳的目标,有助维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
董事会认为,通过订立合作协议,本集团和中船新能源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网络和专业优势进行共融合作,为海外不同用户提供合适的技术及设备方案,切合当地绿色环保政策倡议,从而建立互惠互利的客户端市场,为双方业务发展提供支援。尤其是,在业务合作项目落实后,将巩固本集团环保业务实力并对之产生协同效应,长远促进本集团环保板块的业务及收益增长。董事会认为合作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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