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内蒙古做好准备了吗?

时隔3年多,内蒙古自治区再次迎来生态环保“大考”。近日,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五个督察组,分别对内蒙古等五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内蒙古面对的第三次中央级别的生态环保督察。

第一次是在2016年的夏天,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开展环境保护督察,3个月后,一份3000字的督察反馈意见直指内蒙古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二次是在2018年的夏天,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草原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期间,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公布,督察反馈意见也在3个月后如期公开。

3年过去了,内蒙古的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如何?面对一份份千字反馈意见、一件件影响深刻的典型案例,内蒙古采取了哪些行动?第三次中央督察,内蒙古又将交出什么样的答卷?

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地域辽阔、横跨“三北”、地近京畿,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内蒙古调研。调研中,他指出,保护好内蒙古大草原的生态环境,是各族干部群众的重大责任。要积极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建设美丽草原、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他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荒漠化治理和湿地保护,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5年来,全国人大会议开幕的当天下午,习近平总书记都会来到内蒙古代表团参加审议,倾听自治区代表团代表的发言,并展开交流。记者注意到,关于内蒙古的生态话题,也是常聊常新: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代表团强调,内蒙古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代表团强调,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代表团强调,要保护好内蒙古生态环境,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代表团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立足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按照国家“双碳”工作规划部署,增强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去现场调研、了解情况。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赤峰市喀喇沁旗马鞍山林场,他强调,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守好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世世代代干下去,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

8年两次重点考察、连续5年代表团审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生态关怀字重千钧、颇有深意,为内蒙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

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完成,“一湖两海”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而内蒙古作为被督察对象出现在了首批进驻名单中,两年后也出现在了第一轮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名单中。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将实现对所有省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也就是说,内蒙古作为被督察对象,出现在了对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收官批次当中。

第一轮首批,到第二轮末批,5年间,内蒙古对生态环境整改采取的行动值得关注。首先通过一个表格来看看历次督察反馈意见中列出的问题。

 

 

 

第一轮对内蒙古反馈督察意见中指出,内蒙古生态环境依然十分脆弱,部分区域生态退化问题依然严重,水资源、矿产资源和草原的保护与利用矛盾依然突出。督察组从思想认识、“一湖两海”(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治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群众关注问题等方面拿出了实例进行论证。

两年后,对内蒙古“回头看”的督察反馈意见中,部分问题被再次提及,例如思想认识仍不到位、“一湖两海”治理成效不明显等。还出现了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表述出现在报告中。同时,专项督察还指出了内蒙古草原无序开发的问题。其中,一些问题还被单独做成了典型案例公之于众。

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内蒙古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在两份的整改方案中,都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主席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盟市的主体责任和厅局的监管责任。同时,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上了整改清单,逐条逐项对症下药,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内蒙古当地表示,截至2021年7月,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9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2018年“回头看”督察及草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100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

此外,内蒙古加大环保督察问责力度。据新华2019年7月10日消息,根据第一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内蒙古12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涉及厅级干部27人、处级干部65人。

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公布的典型案例整改成效,内蒙古列出了一组数据:

关于“一湖两海”。截至2021年末,呼伦湖水域面积达2237.5平方公里,水量达到134.9亿立方米;岱海水域面积基本稳定在47平方公里左右,水质cod和氟化物浓度基本稳定;乌梁素海水质总体好转,稳定在Ⅴ类,局部区域优于Ⅴ类,水面面积稳定在293平方公里。

还有被点名批评的霍林河露天煤矿,截至2021年初,复垦绿化率提高到97%,植被覆盖度由原来的35%以下提高到了51.5%。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央督察进驻结束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蒙古于2020年实现对所有盟市的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展现出了当地积极的自查自纠态度。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可能成为重点关注内容

随着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进驻,内蒙古也迎来了第三次中央级别环保督察的考验。那么,这次又有哪些问题将会被督察组关注呢?

首先是历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刚刚上文中也谈到,内蒙古表示,两批督察反馈意见中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实际整改完成情况是否达标?是否存在为销号而销号?这些共性和个性问题,必然会成为这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关注问题,而内蒙古的整改力度和成效也必将成为督察组评判的标准。

进入“十四五”时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坚持严的基调上,重点关注的问题也发生了变化。通过“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三批督察,可以发现,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情况,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情况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也列入了督察关注重点。本批次督察也不例外。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

黄河流经内蒙古843.5公里,流经区域区位独特、面积广阔,是内蒙古能源、冶金、化工产业的主要集中区,集中了全区71%的煤炭产能,是内蒙古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重要支撑。因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也成为了督察内蒙古的重点之一。

但眼下,内蒙古沿黄地区土地耕地荒漠化、沙化、盐碱化问题突出,工业、城镇生活、农业面源、尾矿库污染突出,部分支流监测水质仍为劣Ⅴ类,人均水资源量不到全区平均水平的40%,经济发展较多依赖资源开发......这些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也成为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落实情况的关键要点。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能耗总量大幅增长,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数据显示,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耗能企业占比近50%,能源原材料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86.5%,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达87.7%,单位GDP能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12个盟市均未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累计能耗增量(等价值)7518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耗增量的92.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累计上升30.8%。

面对“能耗双控”的严峻形势,站在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内蒙古如何压实各盟市和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责任,如何完善“能耗双控”政策体系,如何强化各领域节能监管,以及“十四五”开局之年“能耗双控”的成绩单,都将成为督察组检验内蒙古是否存在“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的重要依据。

而近日内蒙古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也提出,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基本目标,力争达到激励目标。

距离这个目标,还有多远的路要走,这取决于内蒙古的决心和力度。但可以清楚地知道,一次次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帮助内蒙古解决一批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也帮助内蒙古逐步建立起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为祖国北疆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夯实了绿色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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