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牵头重点工作任务全年进展情况表》。其中,浙江省大力培育引进新型研发机构、完善实验室体系,全年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3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2家,全年技术交易额达2060亿元,推动3362个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
序 号 | 重点工作 任务 | 目标任务 | 工作举措 | 完成情况 |
1 | 大力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谋划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 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建设创新策源地,谋划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 1.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 2.协助编制《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十四五”规划》。 3.以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制定《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 | 1.省发展改革委、杭州市政府印发《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十四五”规划》。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 3.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指导杭州市编制《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积极做好向上对接争取。 |
2 | 深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联动推进G60(浙江段)、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等科创大走廊建设。 | 1.推动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加快建设。 2.推动科创大走廊加快建设,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 1.推动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探索先行先试政策。 2.制定《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 3.推动编制《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规划》《浙中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 4.培育建设台州湾科创走廊。 | 1.印发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年度工作计划。 2.修改完善《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 3.印发实施《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规划》,推动金华市完善《浙中科创走廊发展规划》,推动台州市完善《台州湾科创走廊发展规划》。 |
3 | 提升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创新水平,组建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打造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 1.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 2.建设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2 家。 3.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 4.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20家。 | 1.发挥之江实验室理事会秘书处作用,加强上下协调对接。 2.加强向科技部汇报,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 3.完善甬江、瓯江等实验室建设方案,按照“成熟一家、启动一家”要求做好挂牌工作。 4.与省实验室签订5年建设期责任书,加强管理服务。 5.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 | 1.之江实验室正式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牵头建设智能计算研究院;支持西湖大学、浙江大学等优势力量纳入相关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 |
4 | 深入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等计划,开展400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 实施400项“尖峰、尖兵、领雁、领航”重大攻关专项,力争取得100项自主可控进口替代成果。 | 1.梳理“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 2.制定《关于推进“四位一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完善科技计划体系的若干意见》。 3.做好年度“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 | 1.建立以“四张清单”为抓手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2021年迭代更新“四张清单”,新形成“倒逼清单”108项、“引领清单”40项、“进口替代清单”101项(累计174项)、“成果转化清单”48项。 2.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创新资源“四位一体”配置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 3.已评审立项“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项目742项。 |
5 |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新增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技术创新中心5家、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 | 1.组建10个左右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 2.新增省技术创新中心5家,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 | 1.制定组建创新联合体工作举措,鼓励各地开展试点。 2.制定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引,组建首批省技术创新中心。 | 1.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的通知》,发布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题,全年组建10个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 2.3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3.全年新建省技术创新中心6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40家。 |
6 |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 |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高新技术企业培训,修订《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细则。 |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1号文件《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179家,新认定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892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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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1000亿元。 | 加快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打造线上线下、有形无形、国际国内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平台体系,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1000亿元。 | 1.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 2.推进“招拍挂股改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3.做好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验收工作。 | 1.全年技术交易额达2060亿元,推动3362个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 2.推进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上线交易大厅、成果大厅、服务大厅、需求大厅、活动大厅。 3.对技术交易流程进行规范化再造,实现多主体、多环节、交互式的全流程电子化技术交易,可同时支持协议定价、挂牌和竞价(拍卖)三种市场化定价方式。 4.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优秀等次通过科技部验收,获批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省。 |
8 | 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整合设立省科技创新基金并推动市场化运作,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 | 1.深化科技计划体系和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改革,促进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 2.评选2个以上科技创新工作实绩突出的市、县(市、区),授予“科技创新鼎”。 | 1.制定《关于推进“四位一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 2.制定《关于深化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的意见》《浙江省授予“科技创新鼎”实施细则》。 3.完成202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创新鼎”评选工作。 | 1.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创新资源“四位一体”配置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 2.编制出台《浙江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项目投资运作方案》,已立项决策技术类项目2个。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的意见》;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印发《浙江省授予“科技创新鼎”实施细则》。6月4日,首次授予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和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余杭区、温州市瓯海区、德清县、嘉善县、新昌县等9个市、县(区)“科技创新鼎”。 |
9 | 共同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 1.出台实施《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2.牵头承担不少于20项国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联合解决不少于30项我省关键核心技术。 3.指导出台嘉善县长三角创新券通用通兑实施细则。 4.引进区域内1-2家“双一流”高校或知名科研院所来我省共建创新载体。 | 1.分解落实科技部印发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出台我省专项行动方案。 2.优先支持长三角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 3.指导嘉善示范区开展创新券通用通兑工作。 4.与复旦大学签约共建复旦大学嘉善研究院,与中科院上海分院等签署合作协议。 | 1.印发了《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2.在科技部指导下,三省一市科技部门联合起草《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我省牵头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26项、省级重点研发任务30项。 3.会同沪苏皖科技部门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的通知》,在示范区及马鞍山市开展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指导嘉善县出台《嘉善县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实施细则(试行)》。 4.完成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省校合作协议的签署;推动复旦大学嘉善研究院落地;复旦大学国家集成电路创新平台浙江中心、上海大学(浙江)高端装备基础件材料研究院落地嘉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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