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温室气体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青岛市温室气体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的专项行动计划。
一、编制过程
为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字〔2019〕21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各级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与能源过程研究所、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联合承担《行动计划》编制任务。
《行动计划》编制全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顶层设计文件精神,在前期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国家部委、科研院校的专家给予指导,创新性地探索制定了《行动计划》。经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等有关工作充分衔接,并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行动计划》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保障三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按照省、市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部署,重点围绕体制机制创新和重点领域结构调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温室气体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典范城市。
总体目标:到2023年,温室气体减排与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统筹融合的格局总体形成,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在统一规划目标、统一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等方面取得关键进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持续优化,完成省下达的阶段性目标。
(二)主要任务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6大行动。一是开展体制机制融合创新行动,通过强化战略规划衔接融合机制、统筹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创新政策标准协同机制、建立数据体系融合机制,增强体制机制创新的内生动力。二是开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行动,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产生,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三是开展空间要素集约发展行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园区布局,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四是开展现代能源体系创建行动,严格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压减煤炭消费,推动清洁能源倍增,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构建安全、绿色、低碳、智能的现代能源体系。五是开展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行动,加快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推进“公转水”“公转铁”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广应用低碳装备,构建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六是开展新型建筑规模发展行动,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强化建筑绿色低碳认证,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打造绿色城市建设发展标杆。
(三)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技术支撑、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全民参与4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和责任单位,切实保障各项主要任务的细化指标如期完成,切实保障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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