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解读
川自然资函〔2021〕483号
省地矿局、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稳定发展,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地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地勘行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二、要提高认识,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质勘查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将地勘行业的生产和安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筑牢地勘行业安全生产防范底线。
三、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地勘单位主管局、有关地勘单位及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完善地勘行业生产应急预案。
四、要组织培训,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各地勘单位主管局、有关地勘单位及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培训计划,采取现场授课、视频培训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丰富安全生产宣传形式,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野外生存、安全生产知识。
五、要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针对地勘行业野外作业多,安全风险高的特点,做好野外安全风险防范、艰险地区作业、野外作业、野外交通、实验室、消防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地勘单位主管局、有关地勘单位及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紧盯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定期开展地勘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情况,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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