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聊城市财政局任海波局长参加《12345市民热线·政风行风》节目

  主持人:任局长,财政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也与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两会”刚刚过去,财政收入情况也是大家关注热点。2021年以来我市的财政总体形势怎样,请您介绍一下。

  任局长: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情况良好,预算任务圆满完成。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0.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1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3.7%。

  在此基础上,今年1-2月份,市县财政部门积极行动,担起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收入,财政收入增速较高,顺利实现开门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4.9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34.1亿元,同比增长16.3%;税收占比为75.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6.6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59.9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8.2%,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财政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聚力民生保障,民生支出得到优先保障。

 

  主持人:任局长,在疫情持续影响下,我市经济也面临很大的冲击,财政部门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任局长: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调节、撬动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强化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深入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0亿元以上,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降压。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安排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专项资金3.36亿元,积极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人才对创新创业的智力支撑。三是积极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筹集资金1.5亿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财政资金“拨改投”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四是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发行专项债券203.1亿元,规模进一步扩大,重点支持了高铁、棚户区改造等领域211个项目,带动总投资1493亿元;安排22.6亿元,保障铁路、第一实验学校、一校三馆、市产研院、河流防洪治理和桥梁改造等重大项目顺利建设。五是增强对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统筹各级资金41.9亿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全市整合资金44.44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增长21.6%。

 

  主持人: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近几年我们政府一直在着力改善民生。请问财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任局长: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去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388.85亿元,增长7.4%,民生支出占比达79.7%,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一是统筹做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加强工资专户资金管理,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二是推动出台公共文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和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市与县分担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21年,全市教育支出104.3亿元,增长7.6%;落实资金6.8亿元用于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孤儿救助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居民基础养老金等标准继续提高;全年新增投入2.5亿元,支持开展疫苗免费接种、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住房保障支出增长23.6%,努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主持人: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产业发展的土壤。构建开放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财政部门在这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任局长:为进一步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我们制定了《聊城市持续深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一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了《聊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禁止事项,充分保障事前公平;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向未中标供应商告知评审得分及未中标原因,确保事中公平;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事后权利。

  二是降低政府采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完成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造,企业能够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开标评标,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同时,建立运行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在一地注册即可参与全省商城采购活动。缩短合同签订时间,由原来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缩减到10个工作日,让企业中标后可以及时签订合同。

  三是缓解企业资金困难。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我们围绕如何让企业少出钱、早拿钱、借到钱,切实解决企业资金困难,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减低缴纳比例,以信用管理替代资金质押。二是预付供应商部分资金。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三是及时支付合同款。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成后,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要求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四是为了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我们积极推动政采贷业务,从制度上实现政府采购融资回款账户锁定,解决了融资银行后顾之忧,拓宽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现在我市已有25家银行制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案,从融资程序、供应商准入条件、合作模式、担保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实现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主持人: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在这一关系民生的政策落实中市财政局做了哪些工作?

  任局长:一是积极搞好资金测算和预算安排。今年市财政安排资金3500万元,统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会同民政部门拟定提标补助标准。2022年城乡低保特困标准再提高10%,全市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29元,全市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48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24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46元。今年1月起,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别为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月626元、半自理人员313元、自理人员189元。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入口、畅通出口,正确核定保障范围和补差水平,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强化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做到政策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完整;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提标政策落实到位。

 

  主持人:任局长,刚刚闭幕的冬残奥会,我们的运动健儿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近年来,残疾人诉求和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多,那么今年政府对残疾人的补贴标准是多少?在申请补贴程序和要求上有没有变化?

  任局长:2022年,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其他等级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2元,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2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内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申请事项由各级民政、残联部门负责办理。

  另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康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经与多部门沟通协调,我们将0-17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孤独症残疾等儿童纳入到保障范围,根据不同类型采取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和“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000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5000元。对需辅助器具救助的儿童,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自去年开始,对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天补贴10元,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的年补贴最多220天。另外,提高了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70%,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根据医院级别分别为85%、75%、65%。脑瘫、肢体残疾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5万元,其他残疾提高到1.25万元,住院和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主持人:义务教育现在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水平方面我市财政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呢?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任局长:为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积极落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政策,自2016年起,我省统一了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经费标准小学提高到710元,初中提高到91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按200人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将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政策转化为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自2008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的实施,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庭的支出、降低辍学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主持人:可以看得出,国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对教育事业的保障力度在不断增强,这的确是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近年来,我市对各个阶段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也在不断提高,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任局长:在这方面,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积极筹集资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政策,资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补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原则上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二是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面为在校寄宿生的30%。义务教育家庭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补助范围为在校非寄宿生的8%。三是设立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范围提高到了在校生的10%。四是设立中职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档标准为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全部在校生的10%。

 

  主持人:任局长,收听咱们节目的农民朋友有很多,现在他们可以享受的种地方面的补贴主要有哪些,请您介绍一下。

  任局长:主要有以下两项。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我市种粮(小麦)农民和种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享受,2022年补贴标准为每亩不低于134元。二是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农民实际种粮面积,补贴标准为每亩不低于12.3元。两项补贴都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账户发放。

 

  主持人:当前,农民朋友尤其是农村困难群众非常关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请任局长介绍一下相关政策。

  任局长:财政部门主要是从资金补助方面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支持。该项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和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专项用于农村危房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的补助资金。该项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居住在C级、D级房屋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目前,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类别以及不同的改造方式给予分类补助。

 

  主持人:任局长,有不少农民朋友很关心农业保险方面的问题,目前农业保险品种有哪些,保费标准、保险金额又是多少呢?请您介绍一下。

  任局长:农业保险是政府部门为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财政支农方式的重大创新,可有效化解自然灾害给农民带来的损失。我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扎实有效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市目前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为小麦、玉米、棉花、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承保面积和头数要根据各县(市、区)政府的安排,在农民自愿交足保费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目前,小麦保险:保险费20元/亩,保险金额500元/亩;玉米保险:保险费20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棉花保险:保险费30元/亩,保险金额500元/亩;能繁母猪保险:保险费72元/头,保险金额1200元/头;育肥猪保险: 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800元/头。

2022年我市8个产粮大县(包括3个开发区)将全面实施小麦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农户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选择任意一种保险方式投保,但不得重复投保。

  参保农作物受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其投保人及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报案,乡镇在24小时内分别报所在县农业保险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承保公司。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组织核损理赔专家组到现场查勘。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县农业保险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根据相关保险条款规定,理赔时间是承保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拨付,如果超出规定时间没有理赔我们将督促经办机构抓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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