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单位:
根据《预算法》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四川省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四川省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2】5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17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青岛金花”品牌培育经验和模式调研的通知
23:17:56
云南: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 激发区域发展新动能
精益管理与数字化相结合
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三大隐忧
中央财政已预下达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首批资金810亿元
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六大阶段,诊断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所处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