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20〕70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印发《成都市新津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目的意义
《方案》的出台,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各级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养护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总里程的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25年,基本构建长效稳定的管理养护保障体系。路况水平和品牌效应显著提升,路域环境整洁优美,生态保护成效显著,行业信息化基本实现。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目标。
四、主要内容
责任压实,有“人”管养。《方案》明确全面推行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路长制。建立健全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结合“成南新中心、创新公园城”建设,加强路域环境整治,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提升农村公路客货运输服务水平。
资金保障,有“钱”管养。对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从2021年起,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省、市级财政承担县道5000元/年·公里、乡道2500元/年·公里、村道1500元/年·公里,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
管理要长效,保障措施要跟上。按照《方案》,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牵头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同时,鼓励实行市场化管养,并通过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并不断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解读机构:成都市新津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288252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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