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解读

2022年2月23日市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12年,市政府印发《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10年来,在全市风险防范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妥善处置“温比亚”“利奇马”“烟花”台风、黄河秋汛等多次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原预案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风险防控管理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等诸多问题,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国家对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调整,原预案亟需重新修订完善。

二、编制过程

2021年9月18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鲁政发〔2021〕14号),要求各地市制定本级应急预案。2021年10月,按照省总体预案要求,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启动《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工作。在《预案》修订过程中,积极学习借鉴北京、天津、内蒙古、武汉等外省市编制经验,充分与省预案搞好衔接,起草形成《预案》初稿。2021年11-12月份,先后三次征求市应急委62个成员单位以及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的意见,共采纳合理性意见14条。2022年1月,邀请国家和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研究的讨论稿。

三、修订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资源保障、预案管理、责任与奖惩、附则8个部分。较2012年印发的《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次讨论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厘清组织指挥体系中的办事机构职责。明确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全市突发事件应对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极端情况下,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县区组织指挥体系参照市级设置。增加指挥协调工作要求,对各级政府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权限和现场指挥工作要点进行了明确。

(二)明确突发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机制。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由各专项预案设定。明确“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方式。针对原预案中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的情况,对响应分级机制进行调整优化,明确市级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的启动主体、组织协调主体、现场指挥主体,特别是增加了紧急状态下的启动程序、发布机制。

(三)完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机制。明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预警发布、预警后应采取的措施,制定了红色、橙色预警的7项预警措施和黄色、蓝色预警的5项预警措施。围绕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等方面,对信息报告工作作了规范。根据突发事件级别,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主要内容、发布平台等内容,增加了舆情引导工作要求。

(四)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0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

(五)优化应急准备和支持工作。强化人力资源保障,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职责。其中,将胜利油田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突出科技支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增强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救援实战能力,特别是依托市应急指挥平台,加快构建全市上下互联互通的智慧应急指挥体系。

(六)优化预案管理。细化预案编制、审批、衔接、演练、评估和修订工作职责、主要内容,特别是明确了各类应急预案审核和备案主体,厘清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解读材料:《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解读.doc

文件原文:http://www.dongying.gov.cn/art/2022/2/23/art_245900_7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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