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沐川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二、目的意义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政府性投资效益。是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工作者的重要参考指南,也是确定审计责任和违法违纪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意见总共分为6大点。
本《意见》第一部分说明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应坚持的原则。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第三部分详细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对项目审批、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预算评审、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管理、资金拨付、交竣工验收、结算评审、竣工决算、审计以及产权登记等方面工作的进行了详细论述。重点讲述了关于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方式、项目如何履行变更等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详细规定相关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相关职责;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需要担负的相关职责。
第五部分主要阐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强调了对违反相关责任后应进行相应处罚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废止了原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沐府发〔2017〕1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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