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供应商可以采用邮寄形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提交地点,可以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为疫情防控需要,请到现场的供应商代表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的问询、测温和登记工作,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对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阳人员,应按照国家及省市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大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大厦前台电话024-22587777转1005)。
请各供应商从民生银行大厦西门(南京街一侧)进入,至左侧前台处登记,前台工作人员将与负责项目的业务人员确认办事事宜,再为您刷卡进入10层办公区(请供应商配合并安排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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