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发展委(局):
我省旅游旺季和汛期即将来临,诱发涉旅事故因素增多,旅游安全形势严峻。4月22日,载有中国游客的旅游大巴在朝鲜黄海北道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再次敲响安全警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管理部门及涉旅单位要以对广大游客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近期省旅游发展委将组织省直相关单位对全省各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覆盖集中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租使用旅游包车、对入青旅游团游客采集身份信息记录、出境游团队游客安全信息卡发放以及汛期旅游团队安全防范应对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各旅游服务等级资质经营者的餐饮卫生许可、消防安全许可、特种设备许可等相关安全资质健全、有效情况,A级景区最大载客量公布、实施情况,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
(三)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服务等级评定机构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检查记录建档等情况。
二、督导检查分组分工
省旅游发展委联合相关省直部门组成8个专项督查组,实行组长分工负责制,组长由省政府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成员单位和省旅游发展委各一名处长组成,联络员由省旅游发展委工作人员担任,每组5人左右,督导2—3个市,时间一周左右。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督导青岛、潍坊
组 长:省旅游发展委一名厅级领导
成 员:省交通厅、省旅游发展委监督管理处各一名处级干部
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 范珂(13853193433)
第二组:督导泰安、枣庄
组 长:省国土资源厅一名厅级领导
成 员:省质监局、省旅游发展委办公室各一名处级干部,省国土资源厅一名工作人员
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 纪文涛(18663795557)
第三组:督导济宁、菏泽
组 长:省水利厅一名厅级领导
成 员:省食药局、省旅游发展委政策法规处各一名处级干部,省水利厅一名工作人员
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 刘会丽(15953137277)
第四组:督导德州、聊城
组 长:省住建厅一名厅级领导
成 员:省卫生厅、省旅游发展委综合协调处各一名处级干部,省住建厅一名工作人员
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 刘力瑜(15168811010)
第五组:督导烟台、威海
组 长:省海洋渔业厅一名厅级领导
成 员: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旅游发展委产业促进处各一名处级干部,省海洋渔业厅一名工作人员
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 秦怀英(18866632518)
第六组:督导济南、淄博、莱芜
组 长:省林业厅一名厅级领导
成 员: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规划发展处各一名处级干部,省林业厅一名工作人员
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 徐斌(15065484896)
第七组:督导临沂、日照
组 长:省农业厅一名厅级领导
成 员:省体育局、省旅游发展委市场开发处各一名处级干部,省农业厅一名工作人员
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 刘志平(15153398879)
第八组:督导东营、滨州
组 长:省文化厅一名厅级领导
成 员:省民委、省旅游发展委人事处各一名处级干部,省文化厅一名工作人员
联络员:省旅游发展委 刘志(13853140606)
三、工作要求
(一)集中检查尽量于4月底展开,最迟不超过5月10日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与被检查市联系确定。
(二)每市至少检查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餐馆、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好客人家农家乐、旅游商品购物店等旅游企业各1家,听取市和至少1个县(市区)旅游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并检查相关材料,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三)各督导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书面《检查情况报告》,连同《安全检查记录表》一起送交省旅游发展委监督管理处汇总建档。
(四) 督查期间,督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联系人:王丙晖、范珂 电话:0531-82676265/6223
邮箱:sdjdglc@163.com
附件:1、旅游管理部门安全督查记录表
2、旅行社安全检查记录表
3、A级景区、星级饭店餐馆、农家乐等旅游等级资质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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