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政策解读
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发〔2018〕58号)、《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成交发〔2021〕46号)和《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 22485—2021),我处起草了《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为便于各有关单位、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现就成《考核办法》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约车市场,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市交通运输局梳理2016年以来我市网约车行业新问题,新情况,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修订并印发《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建立完善网约车行业信用体系,发挥《实施细则》的积极作用,我处起草了《考核办法(草拟稿)》,并且征求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意见,充分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建议后,修改形成《考核办法(送审稿)》,明确我市以网约车运营服务规范为重要依据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制度。
二、主要内容
结合交通运输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相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考核办法(送审稿)》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网约车服务质量考核工作职责划分。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成都市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和指导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属地范围内的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二)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其中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占比数比例计算均以平台公司派单的驾驶员数为基准。
(三)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四)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服务质量考核方式及工作流程。具体包括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内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计分方式等。
(五)规定网约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考核方式及工作流程。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计分方式,驾驶员继续教育及计分清除管理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内容等。
(六)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的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负责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运用。具体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的奖惩措施。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将作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延续经营许可证和驾驶员派单、培训及辞退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1和附则2以表格形式说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对于驾驶员相关的数据比率计算方式均以网约车平台公司派单数来计算。
解读机构: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 黄梦楚
联系电话:028-6188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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