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1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3月8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534,558,505股,其中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为6,427,288股,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约定,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享有投票权。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528,131,217股。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股份217,130,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130%。

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24,727,3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92,403,0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4,727,3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2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现场或以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光太先生、郭少平先生、李文轩先生、卞尔昌先生、李勤先生、于洪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李光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2,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02%;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69,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891%;

表决结果:通过。

1.2选举郭少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1.3选举李文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6%;

表决结果:通过。

1.4选举卞尔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1.5选举李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11,573,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1.6选举于洪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永奇先生、李耀忠先生、焦兴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李永奇先生、李耀忠先生、焦兴旺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李永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2.2选举李耀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2.3选举焦兴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11,573,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郝绍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刘海涛先生、王庆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其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8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16%;反对647,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106,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24,703,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8%;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8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16%;反对647,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特别说明:

议案4、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金振亨律师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1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经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下午16: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光太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光太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文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文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光太先生变更为李文轩先生,李文轩先生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时间为准。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少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郭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郭少平、李光太、李文轩、李永奇、李耀忠五位委员组成,郭少平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李永奇、李光太、李耀忠三位委员组成,李永奇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焦兴旺、李光太、李文轩、李永奇、李耀忠五位委员组成,焦兴旺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李耀忠、李文轩、卞尔昌、李永奇、焦兴旺五位委员组成,李耀忠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文轩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李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勤先生、王明亮先生、罗丰先生、尚羽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李勤先生、王明亮先生、罗丰先生、尚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罗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罗丰先生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办公电话:0631-3953162

传真:0631-3953503

电子邮箱:luofeng@guangtai.com.cn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于海洋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于海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鞠衍巍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鞠衍巍先生为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

鞠衍巍先生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办公电话:0631-3953335

传真:0631-3953503

电子邮箱:juyanwei@guangtai.com.cn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邵先锋先生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邵先锋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以上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相关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勤先生、王明亮先生、罗丰先生、尚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于海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鞠衍巍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邵先锋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文轩,男,1970年12月出生,毕业于兰州铁路学院,大专学历。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就职于威海市环翠区房管局;1994年1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威海市保税区房地产公司;1996年至今任山东广大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2年8月-2008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2004年4月-2008年1月任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7年3月-2011年5月任威海昊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广大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威海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威海广泰应急救援保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安泰空港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天津广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广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广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营口营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机场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重庆启正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威海广大空港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文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0.05%的股权,为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名誉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李文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文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李勤,男,1964年1月出生,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1988年8月至2003年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临汾分行工作,先后担任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主任等职务,2003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规划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威海广泰航空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勤先生持有本公司0.03%股份,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李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王明亮,男,1974年12月22日出生,毕业于北京商学院(现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理财学,本科学历,辅修经济信息管理。历任威海双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综合部经理、监事;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威海双丰昕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沂新天地置业公司有限公司董事;威海双丰神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威海万方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威海万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威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莫桑比克万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莫桑比克FFH万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莫桑比克万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莫桑比克FFH万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塞内加尔万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塞内加尔envol co公司中方负责人;2019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明亮先生持有本公司0.03%股份,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明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王明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罗丰,男,1973年6月出生,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威海市港务管理局,历任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2001年12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山东威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会秘书、证券办公室主任;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威海营业部工作,历任运营总监、营销总监和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罗丰先生持有本公司0.03%股份,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罗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罗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尚羽,男,1965年3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86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学院铸造专业,获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1986年至1990年在山西风雷机械厂工作,历任车间主任职务;1993年至1994年在威海陶瓷厂工作,历任采购经理职务;1995年至1996年在威海技校实习三厂工作,历任生产部经理职务。1996年5月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总装车间主任、市场部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尚羽先生持有公司0.03%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0.41%股权,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尚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尚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于海洋,男,1976年8月出生,注册会计师,1995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本科学历。1995年9月至2001年11月任威海市交通投资公司出纳、会计,子公司财务主管、经理;2001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威海英维斯控制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2007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威海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压缩机事业部财务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任龙口海盟机械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史丹利(文登)工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山东三土能源有限公司顾问;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山西丰荷三聚氰胺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财务总监。2020年5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海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于海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于海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鞠衍巍,男,1986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任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威海同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管;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威海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证券管理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鞠衍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鞠衍巍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鞠衍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邵先锋,男,198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审计师,管理咨询师。2005年7月至2019年7月就职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成本会计、价格审计;2019年8月进入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2020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邵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邵先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邵先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1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下午17: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刘海涛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海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1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激励对象中有2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534,558,505股变更为534,474,505股,注册资本将从534,558,505元变更为534,474,505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2、申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

3、联系人:鞠衍巍

4、联系电话:0631-3953335

5、电子邮件:002111@guangtai.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2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李光太先生为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光太先生为名誉董事长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李光太先生是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成立以来,历任公司第一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光太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李光太先生勇于创新,极具战略发展眼光,推动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并带领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领军人物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光太先生在公司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因董事会换届,李光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基于李光太先生对行业及公司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光太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作为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总工程师,将在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研发创新、管理变革、智能化转型、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继续为公司给予重要指导和帮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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