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疫指办发〔2022〕25号
各市(州)、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精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经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使用。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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