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的通知》(鲁卫中医药科教字〔2021〕4号)要求,经研究确定,2022年度继续开展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模式。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实际,从2021年度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中遴选3-5项,制定推广实施具体方案,建立“市地牵头、县区主体、辐射基层、覆盖乡村”的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体系,形成“省有中心、市有基地、县有队伍”的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模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积极为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创造条件,编制推广授课的视频、课件、教材等,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采取举办培训班、短期进修和现场示教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应用。
(二)丰富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推广形式。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特色疗法经验交流、技术比武、现场体验等活动,促进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工作走深走实。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引进培育适宜的中医药特色疗法,条件成熟的可以设立中医药特色疗法工作室或特色门诊。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完善技术规范,创新推广形式,采取录制相关技术操作视频、申报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等形式,扩大技术应用的辐射范围;同时加快安全性高、疗效显著、有开发价值的中医药特色疗法成果转化,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与中医药健康产业的有效对接。
(三)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的保护利用。各级卫生健康、文化旅游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疗法体验场所,共同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宣传推广活动,让百姓享有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传统医药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各地要积极推荐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要准确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主要特征、重要价值和存续状况等,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地区或单位意愿,组织专家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按规定程序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参照以上程序做好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四)深入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征集工作方案(2022版)》(附件1),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为本地区主要调查单位,负责辖区内项目的挖掘整理,对征集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信息后登陆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管理系统(http://tslf.sdutcm.edu.cn/)进行网络填报,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5月31日前,在系统内推荐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的学术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进行审核,按照项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附件2),对确定推荐的项目要再次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7月31日前,审核通过的项目在系统内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将汇总表Word版(附件3)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发送至sdzyykjc@shandong.cn。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要在总结2021年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优化专家组和技术组,实现县区的全覆盖。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科学研究、成果孵化和技术指导,形成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广的长效机制。各级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中医药特色疗法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中医药特色疗法服务,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级卫生健康、文化旅游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征集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征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确保信息填写完整、真实,录入数据准确、及时。对中医药特色疗法命名应符合中医理论、科学规范、简短准确,体现中医学术特点,采用中医专业术语。在征集实施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不泄露技术秘密,不侵犯持有人或单位知识产权。
(三)加强督导激励。适宜推广的已入选项目应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推广应用任务书》(附件4),明确推广目标、推广形式、年度计划和考核指标等,并于2022年3月30日前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将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邮箱sdzyykjc@shandong.cn。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要加强对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推广情况和应用效果的综合评价,及时总结宣传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对推广不力的项目,督促抓好整改,同时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上报省评价推广中心。省评价推广中心将定期汇总各市、各单位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广情况,形成工作动态简报。对入选的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实施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建设周期3年,推广成效突出的单位可申报省级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示范基地。推广取得重大实效的项目,在申报省级中医药科研项目和继续教育项目时给予倾斜,对于效果不好、推广不力的项目将予以取消。
三、联系方式
(一)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解仲伯 毛新
联系电话:0531-51766416,17686631520
邮 箱:sdzyykjc@shandong.cn
(二)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
联 系 人:唐尊昊 郭栋
联系电话:13562828382,13864036788
附件:1.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征集工作方案(2022版)
2.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汇总表
4.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推广应用任务书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山东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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