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解读
2022年2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环〔2022〕23号,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2016年,实施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2018年,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这些重大改革部署,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为加强新时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是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开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局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效能的必要性、重要性更为迫切。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推进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效能,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执法能力体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2〕11号)、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环执法〔2021〕113号)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综合〔2022〕12号)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历经前期研究、现场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衔接审查、合法性审核等程序。《规划》通过座谈会、专题会、书面等形式5次征求了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局机关处室、区县生态环境局及有关专家意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10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起草情况,充分结合市政府、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了市生态环境局局务会审议。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效能为主要任务,以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为主线,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执法能力体系,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规划》共8章,设7个专栏,以梳理现状、发现问题、提出目标和解决措施的思路进行编制。《规划》回顾了“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执法事业在基础能力、规范体系、技术运用、执法业务、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系统梳理了在执法队伍均衡发展、现代化建设、执法方式手段、专业化水平、政策研究能力等5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阐述了发展环境,针对性了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执法队伍建设目标。《规划》提出,到2025年,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及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基本保障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精准打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政策供给能力等执法能力和素质明显提高,执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全面提高,完善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
(三)重点任务。
《规划》聚焦提升执法队伍“五项能力”,细化部署发展任务。一是实现执法装备标准化,提升基本保障能力。重点是推进实施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完成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证件。二是实现执法监督现代化,提升发现问题能力。重点是提高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问题发现能力,推进自动监控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用电监控和非现场水质自动采样,加强高科技装备运用,发挥专家和社会化服务作用。三是实现执法方式规范化,提升精准打击能力。重点是优化执法与应急大数据应用系统,升级移动执法系统,提高违法线索甄别、分析能力,推进精准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四是实现执法行为专业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重点是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实施人才提升工程,开展执法守法培训,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执法师资库,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五是倡导执法机制创新化,提升政策供给能力。重点是加强执法政策、守法引导政策研究,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执法合作,加强执法稽查和执法效果评估。
(四)核心建设指标。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及生态环境部系列规划及工作部署要求,《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10项主要发展指标,包括预期性指标4项、约束性指标6项。其中,4项指标高于国家现行要求,包括: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完成率不低于80%,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5%,移动执法系统执法信息录入数累计不低于10万条,执法岗位培训人次不低于2000人次等。1项指标实现“零”的突破,即企业用电用能工况监控和水质自动留样建设家数不低于200家。5项指标要求为100%,即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完成率、执法人员证件和着装换发率、重点监管对象自动监控覆盖率、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覆盖率、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等。此外,《规划》用4个专栏对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用电监控和非现场水质自动采样、智慧执法建设等4方面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说明。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是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首个专项规划,从强化组织协调、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评估监督等4方面对做好规划实施提出了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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