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
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切实提升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组织开展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掌握国内外海绵城市技术发展动向,在海绵城市建设领域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具有5年以上海绵城市相关科研、咨询、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经验,施工经验丰富者优先;
(四)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海绵城市相关的社会活动,年龄适宜;
(六)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无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
(七)自愿接受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专家的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为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定重庆市海绵城市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海绵城市建设重大科研课题的选题论证,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三)参与海绵城市建设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咨询、论证等工作;
(四)参与低影响开发设施(产品)的评审、评估及推广应用工作;
(五)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咨询、评审、验收工作;
(六)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供帮助;
(七)参与国内外与海绵城市建设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八)参与其他海绵城市相关工作。
三、申报方式
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申报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个人自荐申报的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已在专家委员会内的专家无需再次申报。
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后,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各2份邮寄到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并将电子文档发至189886968@qq.com。
附件: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尹泓文,联系电话:023-6367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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