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场景应用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有关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化应用,我们制定了《青岛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场景应用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场景应用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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