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眉山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助力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1+3”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四川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精神,组织编制了《眉山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2月启动《规划》前期研究。2021年8月,走访调研相关单位后形成《规划(初稿)》。2021年9月,召开专家论证会、特定社会公众意见座谈会,书面征集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24个成员单位意见,对《规划(初稿)》进行优化完善,形成《规划(草拟稿)》。2022年1月初,按照《“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四川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上位规划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年1月中旬书面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12个市级部门(单位)意见,征集到2条意见,均采纳,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形成《规划(送审稿)》,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1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五个部分,四章,十六节,九个专栏。
(一)前言部分。主要阐述《规划》编制的缘由和依据。
(二)《规划》背景。即《规划》的第一章,概括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主要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未来五年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
(三)总体要求。指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战略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质量优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到“十四五”末,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创造质量、运用效益、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高价值知识产权不断涌现,知识产权对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塑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取得新成效等发展目标。
(四)主要任务。是《规划》最核心的内容,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规范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强化区域合作与对外交流等内容,阐述“十四五”期间,全力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保护水平的具体目标、落实措施和专栏。《规划》从政策制度上强化对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的引导和激励,建立健全奖励性政策,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将更多创新型企业和创新人才留在眉山,使知识产权成果落实落地;提出开展“一企一策”知识产权服务,根据企业规模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培育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具备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依靠知识产权向规模化、高质化发展;通过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强化企业品牌运作,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公共区域品牌和高知名度商标。
(五)保障措施。《规划》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经费保障和监测评估四个方面推动《规划》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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