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高速公路充电桩面临进场难、经营难、社会运营商投资意愿不足等诸多问题。公共充换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城乡发展不均衡,城市公共充电场站冷热不均,小区充电难,运营商对公共充电设施的运营投入不足,充电路径规划、站桩导航功能不完善,运维不及时,存在找桩难、找桩慢、故障率高等问题。
2022年两会正在进行中,为了缓解这些困难,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我国新能源汽车国际竞争力,来自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我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纷纷提出建议,热议充换电设施行业的布局、建设、标准、管理等多个方面。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在新能源汽车方面,雷军提出两份建议,分别是《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体系的建议》,以及《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大功率快充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雷军建议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出发,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碳减排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各阶段减排路径和目标;制定从原材料到报废回收全产业链碳足迹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产业链实施碳减排。
雷军认为,当前大功率快充发展主要面临顶层规划不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压力大、建设周期长、经济成本高等问题。为此他建议,强化政策引领,统筹推进大功率快充网络规划布局;组建国家级创新合作平台,加强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及加强建设服务保障,推动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普及。
全国人大代表、烟台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雁,提交了《关于加快居住区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建议》。
王雁认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普及的基础和保障,而居住社区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极为重要的一环,加快居住区充电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居住社区充电难题,是提振消费者选购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抓手。她建议通过强化居住小区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居住区充电政策支持力度和加强充换电行业质量和安全监管三方面,全面解决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促进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加快明确换电站建设、高低压箱变、土地及建设审批的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国家市场管理规范体系内。建议政府开放公共停车场的资源准入与支持,有效合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化换电项目高压新装(增容)审批流程,落实压缩报装时限要求,放开一址多户,加快建设周期。
进一步完善换电车型相关政策法规,对换电车型公告法规进行优化,建立换电车型专属的公告认证体系,形成车电分离下的车与电池的分开认证。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家关于新能源车的溯源系统,针对车电分离模式做适应性(如车电分离保险)的优化。
加速推动换电模式标准化、通用化。推动换电接口软硬件协议的标准化,预设2-3种技术先进的接口形式制定推荐性标准;对换电站的机构、形式、兼容性进行规范化约束,使技术先进的换电站获得优先推荐;推进换电电池包的标准化制定,使换电电池包真正能够在不同车企、不同换电站、不同用户之间互通互换。
全国人大代表尹同跃,建议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
尹同跃表示,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建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中存在的问题,助力电动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他还建议工信部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和储放绿色电力转换、交易和调度机制。同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建议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车企进行战略层的合作,利用5G+工业互联网,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充电基础数字化体系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江汽集团高级工程师周福庚,建议提高新能源乘用车充电便捷性,及时打消消费者疑虑。他还认为政策支持可以减少消费者对新能源乘用车即将取消补贴引起售价上升的敏感度。由于新能源乘用车虽然首次购买成本偏高,但通过实施波谷充电免费,可以让新能源乘用车全生命周期的使用成本有着燃油车无法比拟的显著优势,从而大大促进消费者积极购买。
为此,周福庚建议,夜晚波谷充电免费。波谷电量充沛,且电费较为便宜,建议建立独立的新能源乘用车电价机制,实行波谷充电免费,给予充分的优惠,以进一步减少消费者的用车成本。
此外,周福庚还建议加大高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创新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加快国内主要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运营管理,破解高速公路“充电难”问题,改善新能源乘用车充电便捷性。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天门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方勇,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提升公共充换电保障能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
沈方勇建议:将充电设施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规划和强制配置标准,出台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专项补贴政策,压实高速公路权属单位主体责任,鼓励高速公路公司、石油石化企业、整车企业、充电运营商等发挥各自优势,建设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积极破解小区充电难题,各级政府要出台社区私人充电桩相关落实措施、执行标准和奖励机制,推动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工作,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在居住区改造时,同步开展充电桩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全国人大代表、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吴翔,在两会期间就针对居民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吴翔建议,希望政府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给予政策、规划层面的导向支持,规划、住建、发改、交通、供电、消防等各部门全力配合,尽快将与现行政策、标准、规定相悖的内容调整到位。建议住建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等进一步明确并细化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或预留标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加快制定安全和责任保险相关规定,完善消防与电气等设计要求,明确充电服务运营商、物业、用户三方责任界定等。
一方面大力推广充电服务运营商、物业、用户等多方参与的 " 统建统营 " 模式,另一方面提高居民区充电服务运营商准入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要求。还建议支持充电服务运营商在居民区报装独立电表,直接与电网结算电费,鼓励采取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服务模式,若居民区电力容量出现不足,由充电服务运营商向电网报装增容,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建议“引导电动汽车成为电网储能终端,将其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接入系统,实现电动车和电网的良性互动。”
刘汉元表示,此举能有效提升电网效率、减少供电损耗,大幅提高闲置资源使用率,还能进一步强化可再生能源使用场景,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助力双碳目标落地。他分析称,电动汽车充电一次平均可行驶约300公里,而电池充放电寿命在2000至3000次,存在大量的冗余次数。家用电动汽车在闲置时间可以作为电网储能、微网储能、小区储能、家用储能的一部分,在电网负荷高时向电网反向售电,负荷低时存储电网过剩电量。此外,电网的智能化改造还将拉动相应投资。
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建议新能源公共充电站建设纳入城镇规划之中,加快新能源公共充电站的建设步伐,满足居民便捷出行的需求,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
为此他建议:一是,政府部门要把新能源公共充电站的建设,当成城镇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布局。二是,对盈利困难的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进行补贴。建议各地政府将补贴政策由省会城市试点后向所有地市逐步延伸,扩大覆盖面,促进电动汽车购买使用的积极性。三是,政府应鼓励新能源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加大充电技术攻关,缩短充电时间。加快太阳能、氢能、风电等新模式的应用落地。
全国政协委员、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发声”。
王均金建议,一是政府收回城市公共充电网点的管理运营权,通过定期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提供统一的管理和运营,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监督巡查,保证公共充电服务的有效运营。
二是城市政府与国家电力公司加强合作,共同研究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制定出一套对居民小区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库电力容量的增扩容政策,并积极引导城市居民小区与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充电资源。
三是通过户用光伏+储能充电结合的模式,来解决农村居民安装充电桩电力容量不足、成本高的问题。
四是加速出台电动汽车“大功率直流充电接口”国家标准,包括不限于技术审查、标准审批等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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