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威海市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2019年9月18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4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19〕11号),明确了通过经济手段引导激励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与行政手段相互补充、相互配合,降低生态环境损害,推动绿色发展。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制定实施差别化企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威海市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绿色门槛”)。

二、决策依据

“绿色门槛”主要依据《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19〕11号)和《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的通知》(鲁财资环〔202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对企业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防止财政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不达标、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和项目。

四、重要举措

“绿色门槛”主要包括两大项内容:

(一)“绿色门槛”制度主要内容。明确了财政涉企资金优先支持范围和不予支持范围。

1.优先支持范围:对节能、排污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符合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2.不予支持范围: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以及截至项目申报日,两年内存在“绿色门槛”制度明确六种不支持情形的企业,财政资金不予支持。

(二)保障措施及要求。

“绿色门槛”制度明确了以下各方面的措施及要求:

1.建立工作会商协调机制;

2.信息资源共享;

3.职责分工;

4.更新完善制度;

5.建立轻微违法容错机制;

6.企业主体责任;

7.履行审核把关责任;

8.责任追究;

9.政策宣传引导。

五、关键词解释

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是指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在安排涉及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时(不包括职工安置、搬迁补偿等社会保障类资金和人才建设资金),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对企业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防止财政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不达标、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和项目。对中央有明确要求的资金,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六、政策解读人

王大伟  联系方式:0631-562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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