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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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尤明杨先生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其中董事长高震先生、董事寇日明先生、秦海岩先生、张丽女士、杨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郭飚、郭罡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出席会议;
4、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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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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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通过
2.02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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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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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交易的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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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评估情况和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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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交易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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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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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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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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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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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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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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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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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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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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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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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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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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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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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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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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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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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且1-15项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光、王昊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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