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提煤炭〔2021〕7号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51号(工交邮电类146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国能提煤炭〔2021〕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煤矿抽采瓦斯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瓦斯发电补贴政策,支持瓦斯发电项目建设
瓦斯发电是煤矿瓦斯主要利用方式。长期以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实施煤矿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政策,有效激励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煤矿瓦斯发电装机规模、入网电量快速增长。我们也了解到,近年来受电价补贴资金缺口等因素影响,山西等地区瓦斯发电上网加价政策落实困难,影响了企业投资建设瓦斯电站积极性。对此,我们在有关“十四五”规划中作出安排布置,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实施督导等一系列举措。近期我们还开展了专题调研,深入了解瓦斯发电项目建设运行及有关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分析难点堵点,下一步结合规划的出台,针对性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统筹瓦斯利用财政补贴和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积极性,推动提升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水平。
二、关于完善煤矿瓦斯控排机制,推动煤矿企业加强瓦斯利用
近年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把健全瓦斯排放约束机制列为工作要点,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推进排放标准修订工作。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提出甲烷体积浓度大于等于8%的应进行综合利用,对甲烷体积浓度在2%(含)至8%的抽采瓦斯及乏风瓦斯鼓励探索开展综合利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善瓦斯排放约束机制,加强瓦斯排放控制和监督,引导推动煤矿企业加强瓦斯利用。
(本文有删减)
国家能源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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