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外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内江市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以下简称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负责受理依法设立的外来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市外在内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投诉申请,外来企业及其投资者认为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提出投诉申请或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具体处理投诉事项如下:
(一)外来企业在申办、筹建、终止或生产经营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提出投诉申请。
(二)外来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商事纠纷的,双方自愿要求由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予以协调解决的,也可向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提出请求。
(三)投诉人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行为。
(四)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市人民政府认为可以由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处理的。
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是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外来企业投诉事项的受理、协调、处理工作。
二、联系方式
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外来企业及其投资者可按照《四川省外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的要求,通过现场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申请等方式申请投诉。
投诉咨询电话:0832-2024729
传真:0832-2040849
联系邮箱:273587600@qq.com
纸件投诉申请材料请邮寄至: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55号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内江市司法局),邮编:641000。
附件:内江市外来企业投诉办事指南
附件:内江市外来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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