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政策基础进一步夯实。
《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不少于30个、乡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不少于 1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少于10000个,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
《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六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快递进村”的主要模式。提出结合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推广“交通+邮政快递+社区”的合作进村模式。二是明确农产品寄递主要模式。提出要建立“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仓储保鲜)+电商平台+寄递”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推进直播电商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发展“直播电商+产地仓+寄递”模式。三是明确开展省级示范项目。提出在2025年前建设100个省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四是明确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提出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工资额难以确定的末端备案网点快递员,可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水平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广泛开展行业集体协商。五是明确完善县区管理体制。提出要建立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机构,支持主要涉农市辖区成立邮政管理机构。六是明确地方相关支持政策。提出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支持将相关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快递产业园、冷链物流相关产业链建设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可优先申报相关财政专项资金。
江苏局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强化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水平,努力满足农村地区日益提高的寄递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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