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的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参加评价工作,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工作总结内容必须按照提纲进行总结,并将评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二份收齐汇总后于2022年3月23日前报市科技局,未按提纲总结和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屈建军 2330870 13550857667 邮箱:547623479@qq.com
附件: 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kjt.sc.gov.cn/kjt/gstz/2022/2/28/1c46b3ec59d94493a290c9af6c6ee39b.shtml)
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有效省级科 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名单的通知(网址:http://kjt.sc.gov.cn/kjt/gstz/2022/2/9/301c30562a23473696b6e20fe225ce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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