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有一位网友因为个人发展,将自己的工作由工业园区换到高新区,由于苏州各区政策有所不一,工业园区的社保及公积金与高新区有不同,那么高新区的社保及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办法到底是如何呢?相关部门人员给了答复。
根据苏州高新区规定,在该区新入职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目前企业等单位的,单位和职工各按5-12%计缴,缴存比例由单位统一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当年基数调整文件执行。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前文提到的网友已在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好多年,自然就有购房资格了,且还能申请工业园区的公积金贷款在高新区买房。只需要其本人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转入的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费可以合并计算)。
(2)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①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3)能够自行落实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目前不在使用公积金相应账户偿还购房贷款。
(6)本次贷款前已留足或补足本人及配偶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过一次贷款记录但已结清。
(8)参保人员购买房源为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定房源。
(9)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全国范围,尤其是现阶段的企业员工,很少会一直都待在一家单位,一般都会同城跳槽或者去异地发展,这时候就势必会遇到住房公积金与社保转移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转移方式:个人离职后可以凭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存款去办理公积金的银行把里面的钱提取出来,不能办理转移手续,到新的工作单位工作后由单位重新购买就好了。
二、社保转移方式:个人可以先不办理转移手续,目前社保转移政策是只能转移养老保险,社保中的其他险种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只要是缴纳满15年,并且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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