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吸纳了大批劳动者就业创业,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二、决策依据
今年7月份,人社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9月份,山东省人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1〕15号),提出了18条具体实施意见。
三、出台目的
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快制定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相关责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集中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促进形成重视、关心、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良好社会氛围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重要举措共分4个部分。第一部分,依法规范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包括:规范合法用工形式、规范其他用工形式、规范其他用工形式;第二部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包括:平等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社会保险、民主协商共6个方面的权益;第三部分,优化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包括:就业创业指导、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城市建设综合、文化教育供给共5个方面服务事项;第四部分,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包括:部门协同治理、工会组织维权、法律援助和争议调处、部门联合监管共4个方面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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