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字短文解析《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新近发布,对于统计人来说,是一件大事。今天有一位读者从一个特别的角度切入,为我们全方面概括了《条例》的看点。

一、统计调查项目

内容不得重复;重点项目试点;

公文形式申请;书面决定审批;

2010日办结;制定统计标准;

强制执行无二。

二、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制度:不得随意变更;

网络安全保障;统计机构审核;

统计对象修正;数据监控评估。

三、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妥善保管资料;建立备份系统;

原始资料2年;汇总资料10年;

重要资料永存;公布主体明确;

修订数据说明;个体信息保密;

信息共享建制。

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设置独立机构;乡镇设置岗位;

工作统一领导;业务分级负责;

执行调查制度;组织统计调查;

提供工作保障;成绩表彰奖励。

五、监督检查

统计执法持证;统计违法举报;

公布举报途径;县级以上执法。

六、法律责任

统计违法失察;依法处分通报;

统计调查营利;改正没收处分;

侵犯统计独立;改正通报处分;

违法统计调查;改正通报处分;

违规公布数据;改正通报处分;

利用资料谋利;依法处分通报;

包庇统计违法;改正通报处分;

政府部门违法;改正通报处分;

乡镇违法追责;涉嫌犯罪移送。

七、附则

涉外调查资格;涉外调查项目;

省内省局审批;跨省国局审批;

涉外统计违法;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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