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巴中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12月22日,巴中市委、市政府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有6个部分,20项具体的内容。

  《实施意见》强调,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要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源头管控、智慧监管、依法治理、全域安全的原则。

  《实施意见》明确强力推进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安全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智慧监管全域覆盖,安全执法监察体系全面建成,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实施意见》在6个方面推进了20项创新。一是有效的责任落实。实行“双主任”制,各级安委会主任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明确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专职安全副总经理或安全总监。二是务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述责制度。实行绩效考核大数据化。三是严格的监管执法。建立市、区县、乡镇、村居四级监管网络,规范建设片区执法监察中队,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四是及时的应急救援。整合资源,明确市建支队、区县建大队、高危企业建专业队伍、重点行业领域建微型队伍,满足专业、就近、先期救援。五是智慧的监管方式。建设智慧安监平台,可视对讲系统全域覆盖。六是全面的素质提升。统一制作安全知识常识读本,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体验。通过与大专院校签订协议,分批次培训全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提高在职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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