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伟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伟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员工持股计划;

6、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李伟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公司股份5.80%的股东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葛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葛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同时满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同意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四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子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文),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5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9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33.0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第000489号”《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和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331.1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946.3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在任一时点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长江保荐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在任一时点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公司股份6,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0%的股东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葛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葛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葛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

葛朋,男,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任西安首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7月至2020年9月历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金融部高级经理、证券金融部高级经理、副总裁,2020年9月加入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历任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投资管理部资深经理(部门负责人,主持工作)。2021年5月至今任杨凌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陕西发电集团东方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陕西分布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公司第二大股东长安汇通持有公司股份6,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0%,葛朋先生在长安汇通及其下属公司任职情况见上述简历。除此之外,葛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同时满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情况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的生产制造等。一般经营项目: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的生产制造等;航空、航天器及设备、无人机及设备、无人系统、电机及系统、电源系统、汽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车辆改装、智能机器人、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子元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合成材料、汽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合成材料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机动车维修;电气、通用、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真:010—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系人:马芹、李战营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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