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广安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方面了解掌握《实施意见》的政策内涵,推进《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出系统设计;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创新,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广泛宣传。为构建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根据中省文件精神,经过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着力破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一是对标上级要求。全面梳理和对标国家和省的实施意见要求,立足我市教育督导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确保落实国家和省文件要求。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意见》以解决我市各级教育督导市教育督导管理机制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为导向,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各级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充分履行教育职责、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是强化制度落地。根据《实施意见》确立的制度框架,抓好我市教育督导的顶层设计,细化具体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切实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等提供了可操作的制度支撑,扎实推动国家、省改革文件落实落地。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市、县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定标准,建立分级分类督导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贯通大中小幼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进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实施意见》提出哪些主要改革举措

一是管理体制方面,主要推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确保教育督导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职能。二是运行机制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强化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方法,提升督导效率。三是问责机制方面,主要通过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8个方面的制度,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方面,明确要求配齐配强各级督学,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五是保障机制方面,主要提出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开展理论、政策、制度和工具研究等方面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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