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广重疾办发〔2017〕9号


各县区重疾办(艾防办),市重疾委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12月1日是第30个“世界艾滋病日”,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川重传办发〔2017〕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元市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附后),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实施。

一、积极动员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参与。艾滋病防治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学习《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要求,主动报告工作形势、任务、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让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要动员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通过考察、座谈等形式,深入防治工作一线,了解工作情况,关心艾滋病病人,慰问防治人员,认真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做出表率。

二、扎实有效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拓展网络微博、微信及短信等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和感染风险警示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艾滋病危害,掌握预防知识,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为艾滋病防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挖掘工作亮点,展示防治成效,并结合实际,策划开展好本地本单位的主题宣传活动。

三、根据人群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艾滋病防治宣传对象要突出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注重提高宣传效果。在内容上,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制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行为;在宣传载体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并灵活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组织动员高校青年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青年学生积极性。积极动员有高危行为的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自愿咨询检测,了解自身的感染情况,避免传播艾滋病行为的发生。

四、动员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宣传活动。要积极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针对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吸毒者、感染者和病人等高危人群,以及老年男性、青年学生、矿工等重点人群采取适宜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活动期间,及时做好相关报道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与12月10日前报市重疾办。联系人:张克敏  3267227

广元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广元市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是“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英文主题为Right to health),意在说明健康是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人人都享有健康权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防治艾滋病既需要政府组织领导,也需要全社会和每个人贡献力量,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同努力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三、活动组织

市重疾委主办,市重疾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承办,市重疾委成员单位、市疾控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协办。市重疾委主任、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和党组书记袁明胜同志任主任。下设活动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宋代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媒体宣传活动。利用市内各类媒体宣传优势,扩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面,提高公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进一步倡导全社会反歧视氛围。

1.活动内容。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即日起开设宣传板块、专题,播放、刊登艾滋病公益广告、防治知识,宣传报道市内相关活动及其他艾滋病相关节目。(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重疾办,市内知名媒体及门户网站)。

2.任务分解。

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部署市内新闻媒体、网站、公共微信平台、客户端开展相关宣传,跟踪报道、深度报道等。

市重疾办、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宣传要点,安排、组织、协调、督办有关工作。

广元日报:负责在活动期间确保累计不低于1个版面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刊登艾滋病防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确定专人跟踪相关活动的采访报道。“世界艾滋病日”(下称“12.1”)当天应刊登不少于半版公益广告。公共微信平台、客户端同步刊登。

广元晚报:负责在“12.1”期间确保累计不低于1个版面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开设专版,专栏内容应涉及疫情进展、防治政策、咨询检测、治疗干预、预防反歧视等相关知识,确定专人负责采访报道。“12.1”当天应刊登不少于半版公益广告。微信、客户端同步刊登。

广元广播电视台:负责播放防艾公益广告,并增加宣传频次,确定专人跟踪相关活动的采访。“12.1”当天新闻前后应有公益广告,新闻节目中应有专门内容。

广元新闻网及其它市内综合网站:负责开设防艾宣传专题,首页有横排广告,及时刊登相关活动信息。

广元市卫生计生委微信平台:负责开设艾滋病防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专题,涉及活动报名、投票评选等环节的实施。

(二)公共场所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开展宣传活动,促进公众关注艾滋病防治知识。

1.活动内容。12月1日上午,社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单位附近、社区开设咨询点,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现场咨询检测,发放安全套及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开展问卷调查,宣传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自愿咨询检测的意义,推广安全套使用、促进高危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提高公众了解掌握艾滋病预防知识。(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市内社会组织等)。

2.任务分解。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艾滋病防治相关宣传资料、安排督促指导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宣传,联系媒体记者开展采访报道。

市文广新局:负责督促指导网吧、影院等公共场所开展相关宣传等。

市城管局:负责相关活动场地的安排。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督促指导大型工地、社区等场所开展相关宣传等。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公共交通工具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市工商局:负责安排部署、指导城区广告公司开展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宣传。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市内社会组织:负责设置现场宣传咨询点,开展发放艾滋病、性病宣传资料及安全套、提供现场咨询检测服务。

(三)防艾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当前我市青年学生群体检出艾滋病感染者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学校内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广泛的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有极强的时代必要性,强化学生群体的艾滋病感染风险意识,提高防治知晓率,树立艾滋病主动筛查意识,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

1.活动内容。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建立部门联席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市内大专院校通过开设宣传板块、专题,播放、张贴艾滋病公益广告、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内宣传。(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团市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重疾办)

2.任务分解。

市教育局:负责此项活动安排、组织、协调、督办有关工作。

团市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重疾办:负责协助、配合教育部门,提供校内宣传活动各类技术支持。

市内大专院校:负责通过播放、张贴艾滋病公益广告、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公共微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活动信息。

市预防医学会:负责组织开展城区内初中及以上学校,艾滋病防治及性教育师资培训,开展城区内艾滋病防治知识学校巡讲活动。

(四)安全套推广活动。通过开展安全套用途宣传,动员高危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和推广安全套使用。

1.活动内容。督促指导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牵头部门:市重疾委。配合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铁路部门、广元机场)。

2.任务分解

市重疾办:负责组织安全套推广相关部门在城区开展一次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督查。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未评星级的住宿场所的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

市旅游发展委:负责督促指导星级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铁路部门、广元机场:负责督促指导车站、码头、机场等流动人口较为集中场所的安全套推广工作。

市食药监管局:负责开展对安全套经营企业的监督。

(五)慰问探视活动。通过探望慰问感染者及家属,进一步营造倡导全社会关注关爱艾滋病人和反歧视的氛围。

1.活动内容:开展慰问防艾工作人员(志愿者)和探视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活动,帮助解决实际中的困难,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市重疾办。配合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

2.任务分解。

市重疾办:负责具体安排慰问和探望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确定慰问和探望机构、人员。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参加慰问和探望活动。

(六)召开全市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会议及市重疾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过召开会议,宣讲艾滋病防治政策、解读“十三五”计划及年度防治工作目标实施情况,通报全市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安排部署“12.1”宣传及艾滋病防治年度目标总结相关工作。

1.开展内容:11月24日召开市重疾委成员单位会议。(牵头部门:市重疾办。配合部门:市重疾委成员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2.任务分解。

市重疾办:负责相关会务工作。

(七)市重疾委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活动。结合成员单位职责、社会职责在“12.1”期间开展针对本系统、本行业和所监督管理对象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安全套推广促进活动,进一步强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1.宣传形式。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屏幕、滚动字幕、政务网站设置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

2.宣传内容。国家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和病人的“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防治知识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市重疾委成员单位、参与部门、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与部门职责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形式,做好对活动开展期间影像、文字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媒体宣传。市卫生计生委要密切与相关部门、媒体的配合并做好相关宣传内容的保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咨询点设置和院内公共地段健康教育宣传,营造倡导关注健康、关爱病人的良好氛围。

(二)丰富宣传内容,及时报送总结。各县区重传办(艾防办)参照市级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系列活动。市、利州区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印制了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市级成员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可前往领取,也可根据材料模版制作结合实际的宣传材料。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28-30日到市疾控中心3楼重传科领取相关宣传资料,并在市重传委成员工作QQ群(群号:198196024)自行下载艾滋病公益广告视频等。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宣传活动认真总结,挖掘宣传亮点,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于12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影像资料报送市重疾委。

(三)保护患者隐私,限制使用疫情。各单位在开展宣传活动、制作节目时应注意保护患者及亲属、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得将个案病例、特定感染群体或疫情细分相关情况和真实内容公开发布。

联系人:市重疾办  张克敏  电话:3267227

市疾控中心重传科  李佳滨  电话:3282119

广元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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