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继续执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响应工程造价改革目标,推动最高投标限价取消按照定额编制的规定,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不立不破的原则,继续做好全市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保障工作,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我市实际,暂时延期使用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6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49号)、《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5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出台《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济南市建筑市场计价行为,加强工程造价管控,提升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四、办理指南
按照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备案实施主体为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住建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相关企业可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地址:/jsearchfront/search.do?q=招标控制价&websiteid=370100000000000&pos=title%2Ccontent&tpl=18&searchid=421)查询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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