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减少空气污染,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成生委办﹝2022﹞4号)和郫污防“三大战役”办﹝2022﹞1号文件要求,为避免因突然全域禁放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于2022年2月15日前发布《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郫都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前期,分局已就郫都区全部行政区域设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全区75个相关部门、10个街道(镇)以及单位法律顾问、区司法局意见建议后,汇总形成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该《通告》共包括十条,主要内容是: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不得存在的行为,禁放区内重大庆典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举报及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规定,通告施行起始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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