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增加到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相关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2-00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约定,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五、其他相关说明之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定与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中山市三乡镇投资扩产新能源汽车项目,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结构件与车身结构件研发及制造、新一代电池车身一体化技术研发及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等。

本次项目投资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已经于公司2022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协议对方名称: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二)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三)关联关系: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产业类别

1、投资产业类别: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2、投资强度:人民币102,000万元;

(二)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土地总面积约140亩(项目地块面积最终以土地出让合同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年限50年(出让用地性质与使用年限最终以不动产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三)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为项目的开发建设、顺利投产提供指导性服务;

2. 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工商登记、行政许可、工程备案等事项的便利服务。

3. 甲方依法为乙方积极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4. 甲方依法为乙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为项目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5.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为乙方项目投资提供便利条件。并保证合同项目用地性质在公司经营期限内维持不变。

6. 甲方应按乙方的建筑设计规划需求,在《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之日时将项目用地按“六通一平”的标准交付给乙方,按规划建设周边道路。甲方负责挡土墙建设。

7. 甲方应协助乙方依法办理道路、供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电讯等基础设施的利用手续及协助办理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审批手续。办理相关业务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争取国家、省、市各类资金补贴。

9. 甲方有权利及义务审查及核验乙方项目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履约情况。经核验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约定要求的,甲方将按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相关要求和指标进行开发建设;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甲方如需向第三方公开项目进展情况,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3. 对于甲方核验乙方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落实情况,乙方应主动配合,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

5.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建设投产并达到约定投资强度等标准;

6.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指标开发建设;

7.乙方依法享受国家、省、市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和优惠政策。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是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趋势,将进一步满足公司产能布局的扩张,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让程序,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公司近3年签订框架合同后续进展情况

注:公司已通过政府提供的过渡厂房先期开展项目。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方案细节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2021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金炯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47,4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2年1月28日,金炯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3,666股,减持后金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27,1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金炯先生减持数量过半。

金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目前也未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与公司其他股东不是一致行动人且与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属个人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提供的关于未来三个月内拟实施减持的相关计划,经与前述人员确认,其目前亦未形成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如其未来三个月内拟实施减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2月21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增加到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相关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建湘先生或被委托人李信女士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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