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并从从总体规模、基础设施、绿色节能、应用普及、创新发展、普惠共享6个方面设置了20个量化指标。

各地方政府也纷纷筹谋,截至2月10日,除天津外,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相继召开地方两会,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各自新基建发力重点和方向。如北京将加强算力算法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贵州提出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上海市则提出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建设超大规模开放算力平台等一批新型基础设施。

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稳增长”、“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要求愈加明晰,尽管对于新基建在“稳增长”的支撑作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毋庸置疑的是,“十四五”期间新基建仍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力与转型的重要课题。

新基建范围界定

2018 年 12 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概念———“加快 5G 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一系列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出,新基建的概念也在不断延展,主流官媒的认定,将新基建概念扩增到七大领域: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是“新基建”。

表1:中央相关会议中有关“新基建”的相关表述

新基建发展现状

基于种种原因,新基建”统计口径仍然不一,就常见的“七大领域”口径而言,基建”部分建设与投资,2022年我国“新基建投资规模约为 1 万亿元, 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 1.8%,根据国家工信部赛迪 智 库《“新基建”发展白皮书》的预计,未来 5 年 “新基建”投资规模将达到 10 万亿元。与此同时,“新基建”领域的快速发展也使得一系列问题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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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投入与核心技术短板问题

我国基础研究投入的相对不足,只占到全社会研发投入的6%,而发达国家通常是15%到25%。这是影响国家“新基建”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高水平、高强度的基础研究投入,就难以产生原创性的、颠覆性的科技成果,也就难以形成自主的技术路线、技术标准。

目前新基建多领域核心技术能力仍存在短板。如人工智能产业链条初步形成,但在底层算法、开源框架上基础比较薄弱;作为传统制造业转型的铺路石,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用到的智能装备、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大多数依赖进口;半导体产业领域“缺芯少魂”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数据中心建设随时可能面临被“卡脖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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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管理、服务和安全体系, 工业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存在孤立、分散、封闭等问题, 数据价值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数据主权和数据安全面临重大威胁。其中,数据安全保障力度的不足既有数据保护技术不够成熟的原因, 也有相关制度缺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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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机制不畅和结构失衡问题

一般而言,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应该由政府主导来建设; 但是现阶段,中国地方财政紧张是一个共性问题, 完全靠地方政府进行建设是不现实的。由于该领域的相关投融资机制仍不完善, 民营企业和社会 资本进入“新基建”领域存在很大顾虑。

新基建发展对策建议

1、产业政策

由支持特定企业发展向构建安全产业生态、丰富服务场景转型

在“新基建”领域, 产业政策要从传统支持特定企业发展向构建安全产业生态、丰富服务场景转型, 这是化解“新基建”技术路线不确定风险的关键所在。不能再走以前“先用起来”的策略, 即先建设基础软硬件设施后再逐渐追加安全环节的做法,而是一开始就要实现“新基建”“网络安全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维, 实现全生命周期安全”,也就是要用“安全基建”理念指导“新基建”。

2、财政政策

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发挥资金引导作用

在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新基建”的支出结构方面,我国应加大以下三个方面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对基础研究投入的支持力度, 组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大对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算中心、物联网操作系统、5G 网络、量子计算等方面的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

二是将基础软件纳入“新基建”支持范围。

三是加大“新基建”用户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下游用户财政补贴政策, 鼓励下游用户使用新型基础设施,培育“新基建”市场、

3、融资政策

构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多元化创新融资体系

政府部门应联合金融机构、企业等多方主体,结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型、物理属性、建设周期与实际融资需求,构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创新模式。2021年,中国开启公募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的“破冰”之旅,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还应落实好配套政策与资金扶持,细化项目建设引导工作,并制定具体的指导步骤。

4、监管政策

坚持“包容审慎”原则, 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新基建具有新技术、新高度、新领域、新模式、新业态、新治理等“六新”特征,因而需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 既要研究开展监管,防止滋生数字经济的“数据安全”和网络经济的“垄断”问题, 也要防止因监管过严而扼杀创新,当根据“新基建”不同建设发展阶段, 持续进行完善和优化。比如, 在成长初期, 国家对 5G 催生的新业态等进行提前研究, 审慎监管, 才能促进5G 相关产业链发展; 成长中期, 需要强化责任制度, 加强舆论监督和信息公开透明; 成长中后期,则需要加强严格的监管制度。政府通过合理的监管提高新时代我国“新基建”的质量和效率。

作者:魏宁,北大纵横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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