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协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构筑省会高质量发展的智力源泉和核心动力,按照《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鲁科字〔2020〕32号),《泉城院士智力集聚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2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在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开展2022年度济南市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济南高新区组织申报2022年度济南市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济南经济社会或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和事业单位。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较高的研发经费投入。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院士工作站申报单位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三)申报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应与主营业务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文件要求,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海外国家院士范围参照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鲁组发〔2016〕25号)、《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鲁科字〔2020〕32号)文件要求,应是国家承认的海外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会员;省属驻济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院士工作站应与济南市发展方向密切贴合,对当地经济有一定带动作用并能产生实际经济效益。

(四)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为企业,进站专家层次须符合《泉城院士智力集聚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主要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国家级人才工程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且进站专家不得在济南5150引才倍增计划等全市引才工程序列范围之内。

(五)引进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符合国家、山东省或济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以及有助于实施重大民生产业,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升级改造,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

(六)申请建站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能力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联系。须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以及科研、生活及其他保障服务。认真做好市委人才办、市科协交办的工作站相关任务和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汇总上报相关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市科协组织的相关活动。

(七)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需拥有或共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已与院士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或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优先建站。

(八)近三年承担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申报材料

(一)根据建站类型填报济南市企(事)业院士工作站申报书、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1、2)

(二)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报告。(提纲见附件3)

(三)相关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4)

(四)济南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见附件5)

三、有关要求

请各园区务必加大对申报工作的协调指导,组织动员并推荐符合建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做好后续跟进和相关服务工作,注重强化辖区内院士专家工作站之间交流互动,着力构建相同领域各建站单位之间的产研合作联盟。

申请建站单位应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提供申请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申报

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报告、证明材料、申报情况表按顺序合装)一式3份,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需附封面和目录胶装成册,确保申报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整套申报材料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有关申报模板可在济南市科协网站 www.jnkp.cn 下载。

请各园区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2022 年度济南市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并对申报单位实际运营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考察审核,并出具考察审核意见书(园区盖章),连同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于 2022 年6月26日前报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qkjjlck@jn.shandong.cn。

(二)网上申报

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 “一网通办” 要求,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需登陆济南人才网网站(rc.jinan.gov.cn)进行注册申报各项材料。具体流程为:

1.未注册的单位,首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根据提示完成相关注册信息。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完成相关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直接通过登陆单位账号进行办理。

2.企业登录会员中心后分别点击“在线申报”->“院士智力集聚计划”进入申请页面选择“企事业院士工作站申报 ”或“专家工作站”进行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所需材料上传后提交审核。

五、评审公示及授牌

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后,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等工作,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www.jnkp.cn)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科协承担工作站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新认定建站单位名单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科协联合发文公布,并颁授工作站牌匾。

联系人:市科协:杨颂 王明磊,电话:82746009。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

卢传珂   联系电话:88238662(管委会A座713室)

济南人才网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8654935818

附件:

附件1 济南市企事业院士工作站申报书.doc

附件2 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doc

附件3 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报告撰写提纲.doc

附件4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5 济南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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