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攀枝花市协议出让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项目比价邀请公告

为做好2021年市本级协议出让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工作,我局将通过邀请比价方式各确定一家有资质、经验的土地评估机构开展2021年全年的土地评估工作。

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的协议出让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工作,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参加“攀枝花市协议出让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项目”比价工作。各评估机构可选择其一评估事项进行单独报价也可两项评估事项均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协议出让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任务一:协议出让土地评估

对攀枝花市区范围内划拨转出让、调整规划条件等协议出让的宗地在指定估价基准日的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进行评估。

任务二: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

对攀枝花市区范围内的拟招拍挂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在指定估价基准日的招拍挂起始价进行评估。

(三)完成时间: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宗地的评估工作要求完成评估任务。每宗地的评估委托工作要求,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指定确定每宗地评估委托时予以具体明确。

(四)项目最高限价:协议出让的土地评估费用控制价为4000/件,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的评估费用控制价为1100/宗。

(五)项目验收:评估机构所提交的土地估价报告应当具备电子化备案号。

(六)其他事项:评估费以比价确定的最终价格按年进行结算,产生多少结算多少,无评估服务不结算。若中标评估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服务期内无故不接受委托安排或不按时提交评估报告的,按照合同约定事项追究违约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地评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比价,评估机构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

3、无不良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得的其他条件;

5、在攀枝花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6、有固定的联系人,在收到评估通知后,确保能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勘查评估宗地情况。

三、机构参与比价需提供如下资料

1、土地评估机构简介

2、房地产、土地评估资质证书以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3、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5、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证明(以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7、在攀枝花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请装订成册,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

四、评审方式

本次比价按照符合资格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单位中选。本次报价原则为一轮报价(以报价函填写报价为准,不接受现场口头报价),若现场出现2家或2家以上评估机构的报价一样且均为最低价,则当场进行书面报价,直到仅有一家评估机构为最低报价单位为止。

五、提交资料要求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的封面上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参选文件应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参选文件的密封袋上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参选人印章)。

请将投标文件填写后于北京时间20201223日上午10:00时派专人交至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811室。届时准时开展比价。

六、比价结果公示

招标单位将比价结果在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谭杨

联系电话:0812—3364707;18982309567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泰坤大厦

附件:1.协议出让土地项目申请及正式报价函格式

2.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项目申请及正式报价函

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协议出让土地评估报价表

7.工业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报价表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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