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招标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将以综合评分的方式采购重庆市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须知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项目要求(详见本询价函第二条)。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需响应招标公告的每项内容,同时将标书签封后于2017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4时前递送至我单位(可邮寄)。投标地址:重庆市商业信息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下石门619号),收件人:陈海波,联系电话:63636981 15823183721。

注:投标单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3、供应商如参与本次投标,且进行了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单位将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对各受邀单位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综合比选,择优选择,确定中标人。

5、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0元整,超过预算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拥有提供相应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近五年内,有智能粮库、智慧粮食、其他省级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平台项目设计经验的优先(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

(二)设计规范。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附件2)、《省级粮食信息应用平台设计规范》(附件3)、《市级粮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功能需求》(附件4),以及信息化项目设计的相关通用规范要求,并通过市商务委、市商业信息中心以及相关行业专家的联合评审。设计文档应包含项目造价分项明细,可以支撑项目招标和实施。

(三)报价注意事项:价格包含商务、专家评审、人员差旅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

(四)最高限价。本次《重庆市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平台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8万元。

(五)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提交本次设计文本、通过评审并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100%。

(六)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建设最终验收完成前,因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调整变更,中标单位不再收取发包人的相关设计变更费用。

(七)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初步设计文档的提交,并提供正式文本。


三、标书要求

受邀单位应向邀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相关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按照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参与过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设计案例。(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设计费报价。

(四)参与本次设计的设计人员构成情况(须提供相关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明文件)。

(五)承诺的设计周期。

(六)受邀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受邀单位需响应招标须知的每项内容,同时将标书签封后于2017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4时前递送至我单位(可邮寄)。投标地址:重庆市商业信息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下石门619号)。

注:受邀单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比选资格。


五、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重庆市商业信息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下石门619号)               

联系人: 陈海波     联系电话:63636981

 

 

附件1:《招标评分标准》

附件2:《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附件3:《省级粮食信息应用平台设计规范》

附件4:《市级粮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功能需求》

              

                重庆市商业信息中心

                2017年8月24日




附件1:重庆市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平台设计评分规则最终版.xls

附件2:国粮局规范信息化建设意见.doc

附件3:LST 1803-2016 省级粮食信息应用平台技术规范.rar

附件4:市级粮食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功能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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