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三部门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工商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原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现已纳入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采取工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信息的采集共享,即工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后,直接向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颁发营业执照,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营业执照二维码公示企业整合证照事项信息。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无需再到重庆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协会专门备案。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朱腾越 联系电话:62661180,1992388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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