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1、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①2015、2016年度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审计、②2016年农家乐发展资金审计。
2、经济责任审计:①原外贸宾馆负责人刘洋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2014年11月—2017年10月)、②市蚕科院原负责人王顺彬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2011年11月—2018年4月)
(二)项目预算:
1、2015、2016年度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
2、2016年农家乐发展资金审计费用:不超过10万
3、原外贸宾馆负责人刘洋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费用:不超过6万
4、市蚕科院原负责人王顺彬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的任务,除按内审一般要求外,主要是对该专项资金项目的真实性、程序的合规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及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予以评定。
2、对外贸宾馆、市蚕科院等委属单位的审计,除按内审一般要求外,还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其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管理;财务制度的建立及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是否规范;领导班子个人有无重大经济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所有审计项目在指出存在问题时,均应明确指出其违反何种法规某条款的何种规定。所有审计项目均需提出审计建议。
(四)服务地址:本市
(五)服务日期:2017年8月上旬-2017年9月中旬
(六)其他事项:鉴于项目涉及面广,内容繁杂,时间紧,为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故将4个项目分开招标,投标人可对全部项目进行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但每个中标人中标项目不超过2个;因2016、2017年度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审计,市蚕科院原负责人王顺彬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2011年11月—2018年4月)项目较为复杂,投标人中标后不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合法注册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委专业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围企业,并具有相关项目审计经验。
(三)近三年以来未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项目及价格;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类似项目审计经验证明;项目人员配置情况;审计方案;投标明细表。
四、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62号能源大厦23楼公平贸易处。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下午5: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苑平 联系电话:62663117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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