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将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区县实施的通知》(济政字〔2020〕4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调整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接范围
调整由我区相关部门实施的79项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行政权力(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主动对接市级实施主体。各承接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实施主体,做好承接事项服务指南、操作流程、业务手册等交接工作,确保顺利承接并及时实施。
(二)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各承接部门在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保障行政权力顺畅运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做好“市县同权”改革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扩大工作知晓面,方便居民群众办理。
附件:调整由我区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行政权力目录(共79项)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调整由我区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行政权力目录(共79项).docx
市中政字〔2020〕33号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衔接工作的通知.docx
市中政字〔2020〕33号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衔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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