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部门:

现将烟台市发改委、烟台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参照执行。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市发改委、市 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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