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延长《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川办规〔202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评估并报省政府同意,2019年12月印发的《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川办发〔2019〕69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特此通知。
2022年1月30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下一篇: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第131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事宜的通知
23:17:56
6月份我国制造业PMI为50.3%
央行新操作品种落地 进一步降低短端利率波动性
低利率窗口集体“补血” 券商年内发债超万亿
澳门合作查验口岸全面实现自助通道“刷脸”通关
6G加速天地组网 多方竞逐产业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