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近年来,我国种业市场持续优化,劣种子问题基本解决,但套牌侵权、实质性相似仿种子问题凸显。农业农村部坚持把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摆在重要位置,今年以来,既立足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力求破解打基础、利长远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进从立法、司法、执法及技术标准等四个层面开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原始创新。一是推动《种子法》修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链条,加大赔偿力度。二是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强化司法保护。三是提高国家级水稻、玉米审定标准,严管品种试验,开展登记品种清理,切实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四是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启动为期半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多向发力,力求实效,提振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标准的修订着眼于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在品种产量、抗性、DNA指纹位点差异数上提高了相应的技术要求,有利于激励原始创新,提升品种选育水平,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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