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效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现就我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监管、运营、发展”的思路,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本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推进以股份制为核心的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国有经济向重要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科学优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通过调整,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和政府宏观指导相结合。将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运行机制作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式,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加强政府宏观指导。
2.出资人主导和调整主体相结合。建立以出资人代表为主导,综合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共为调整主体,合力落实推进的调整模式,增强工作的规划性、前瞻性,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
3.突出发展和兼顾调整、稳定相结合。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
4.进而有为和退而有序相结合。国有资本进入重点和优势领域,主动退出非重点和劣势领域,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资源配置,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的机制,形成国有经济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格局。
5.长期规划和动态调整相结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坚持中长期规划指导、规范推进。积极应对国有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课题,在实践中把握规律,做到在动态中调整、在创新中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方面,主要通过推动“三个集中”,实现“三个优化”,即:国有经济向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产业、公用事业领域集中,向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向品牌企业、大型骨干企业适度集中;优化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产业领域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在产业内部的分布,优化国有资本在企业内部的配置。在结构调整方面,主要是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产权结构,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通过调整,使国有经济实现“资产调优、规模调大、主业调精、产品调高、整体调强”的良性循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市场主体地位更加清晰、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国有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主导地位更加突出,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不断增强。
(二)基本目标
到2010年末,实现以下目标:
1.国有经济分布的行业大类由目前的71个减少到45个左右。
2.全市企业国有(集体)净资产由2004年末的455亿元增至约600亿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目前的3.57%提高到6%。
3.培育和组建十余个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集团和具有较强投融资能力、资产总量过百亿元的投资类企业。
4.推进投资主体和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具体包括:大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发展的品牌化和国际化;中小企业引进社会资本进行规范改制,实现社会化改造和属地化管理;困难企业加快退出市场,实现资产盘活。
5.突出主业发展。调整后企业的主业原则上不多于三个、产权链条不超过三层,资源配置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按照“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产业、公用事业领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逐步降低国有经济在相关行业的比重,保证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地位。结合建立特许经营制度,推进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发展产业化。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作用和基础服务功能,完善经济和城市运行环境,保护公众利益,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港口、机场和公路运输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要在统筹规划和有序开发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推行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运营的模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的市场化水平,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为发展港口经济奠定基础。
———供水、供热、供气、排水和城市公交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要兼顾公益性和经营性,一方面要保证国有资本必要的增量投入,不断完善管网等基础资源建设,另一方面要结合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和组建资产营运公司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并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经营方式改革,逐步形成国有经济控制基础资源、保障基本服务、维护城市安全、其他多种经济成分有序竞争的格局。
———广电、新闻出版、报纸等行业领域,要以集团化、产业化为方向探索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产权多元化的模式,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资产运营模式和企业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把握舆论导向、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传播先进文化的能力。同时,要兼顾经济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要按照国有经济重点保障基本服务,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思路,推进布局和结构调整。要立足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进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制度,重组调整存量资产,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凡不在国家政策限制范围内的,均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混合所有制运营或完全由社会资本运营。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领域资源配置,加快国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医疗服务事业,保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部分国有医疗机构改制,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国有资产变现收入和增量投入要重点投向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体系、社区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形成以国有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混合所有制的各类医疗服务机构为辅助、集团化医疗中心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质高效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粮食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进一步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巩固在地方粮食储备领域的控制地位,切实增强基本保障能力。
(二)围绕发展“三大特色经济”、“四大产业基地”、“六大产业群”和其他优势主导产业,加大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和企业改革重组的力度,确保增量投入,提高国有经济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推动产业升级。培育充满活力、市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和引导带动作用,推动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地方经济体系。
———在我市国有经济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家电电子、化工橡胶、钢铁、饮料食品、机械装备等行业,要以国际化、品牌化为导向,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企业调整重组,力争在3到5年内,基本完成对现有大型骨干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保持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培育一批充满活力、市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企业大集团。要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投入带动,使国有资本转向产业链条中的关键技术、关键工序、关键零部件或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环节,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提升国有经济在产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带动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发展。要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趋势,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布局重点,国有资本可以从以上部分行业或企业全部退出;对国有资本继续参股的行业,国有资本在企业内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
———在新材料、环保、软件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国有资本主要以相对控股的形式进入。要重点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在新材料、环保和软件等行业领域,国有资本主要根据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借助综合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这一平台,以注资支持科技开发创新机构、支持关键项目、培育重点骨干企业等形式进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要立足于发挥港口、机场优势,引导国有资本进入海运、航空运输等现代物流行业,调整重组传统交通运输企业,培育发展大型专业化物流企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要在培育、改造、整合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地方非银行金融投资机构,增强资本运作和融资发展能力,推动全市的经济发展。要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在金融业发展方面的探索,通过股权合作等形式吸引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来青设立区域性中心机构,推进我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在我市国有资本以外的各类资本起主导作用的行业,凡符合我市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的,我市国有资本可以适度参股的形式引导相关投资项目进入,以坚定投资者信心。同时,要围绕项目进行配套,以促进项目的启动和运营。对目前已在我市设立的炼油、汽车和造船等项目,国有资本要按照“适当比重和适时退出”的动态布局,推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实现国有资本的良性循环和资产增值。
(三)规范改制,加快国有经济从其他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和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运用市场机制推进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
———对我市重点发展产业以外的、属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其他国有企业,要严格程序,规范改制,加快国有资本退出的步伐。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改革,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实行股权奖励、期股期权和企业内部人员入股等形式,实现产权的多元化。要推动企业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增强资金、市场等经营优势,为改制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具备条件的中小国有企业要实现国有资本一次性完全退出,实施属地化管理;大型国有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国有资本相对控股、适度参股的形式分步推进,直至国有资本完全退出。
———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步伐。对停产整顿、关闭重建、接受政府救助的困难国有企业,要通过以土地变现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规范破产等形式加快退出市场,最大限度地盘活国有资产,确保社会稳定。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青岛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订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国资委,具体负责对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任务目标。
(二)推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收缴。同时,严格国有资本收益支出审核,使国有资本收益支出按规定投向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调研和课题研究,尽早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工作,尽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三)组建综合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推进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按照“依附政府、市场运作、吐纳股权、融资发展”的定位,组建青岛市综合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综合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通过以国有资本收益实施战略性投资、实施企业股权运营、参与处置改制企业不良资产、管理运营财政拨改投资本金等市场化手段,搭建产业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
(四)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整合市场资源,健全服务功能,培育立足青岛、辐射山东、面向沿黄的区域性产权市场,完善促进国有资本有序流动的市场环境。国有产权转让项目按规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转让。
(五)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和发展。市政府国资委要积极组织国有产权转让招商,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并购、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重组,并在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积极培育、推动企业上市。通过推动企业调整重组、加大国有资本增量投入、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措施,大力培育储备上市企业资源,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增强企业直接融资和再融资的能力,拓宽调整的资金渠道。
(七)强化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监督。监察、审计、工商、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的监督和全过程监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推进调整工作。研究制定《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制定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投资监管、国有产权交易以及规范企业改制活动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规范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供保障。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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