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终止但收集个人信息的授权条款仍有效!奔驰汽车金融被通报

2019年“西安奔驰事件”曾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奔驰汽车金融”)推上风口浪尖。时隔两年多,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称“银保监会消保局”)2月10日发布的一则通报,再次将奔驰汽车金融拉回到公众视野。

银保监会消保局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奔驰汽车金融存在着“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格式条款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4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为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强化市场监督和约束,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对奔驰汽车金融的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

公开资料显示,奔驰汽车金融成立于2005年9月,是由戴姆勒股份公司(下称“戴姆勒股份”)、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戴姆勒大中华”)共同出资在北京成立的企业,初始注册资本5亿元。成立以来,奔驰汽车金融多次增资扩股,其中在2015年和2018年分别增资26.21亿元和15亿元后,注册资本增加至69.83亿元(均为实缴)。截至2020年末,戴姆勒股份和戴姆勒大中华分别持有奔驰汽车金融52.20%和47.80%的股份;同时,奔驰汽车金融拥有员工567人,整体业务网络覆盖了中国境内270个主要城市和233个周边城市的677家经销商。

合同已终止,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授权条款却持续有效

本次通报显示,在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条款约定上,奔驰汽车金融未能做到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据银保监会消保局的具体介绍,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检查期间,奔驰汽车金融提供并与消费者签署的《汽车贷款抵押合同》载明,消费者授权该公司可以向其所属集团内的任何公司、其他贷款人授权的或向贷款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收集、披露以及允许其使用消费者信息。该授权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上述关于披露消费者信息的范围、使用消费者信息的时长等条款约定,奔驰汽车金融并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符合相关规定。

在宣传上,奔驰汽车金融也未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仍据银保监会消保局的举例,奔驰汽车金融2019年7月提供给经销商的“‘藏不住’系列GLA朋友圈海报-通用版”宣传材料,将公司贷款产品和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产品放在同一页面,但并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为奔驰汽车金融。

另外,2020年1月,奔驰汽车金融提供给经销商的“没错系列朋友圈海报”宣传材料,以“奔驰金融”名义同时宣传贷款产品和租赁产品,但仅提示“‘奔驰金融’指代奔驰汽车金融和奔驰租赁”。宣传材料仍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的提供方。对于案例中出现的情况,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奔驰汽车金融的行为,不符合《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相关规定。

“西安奔驰事件”影响显现

本次的通报之外,奔驰汽车金融曾分别在2019年9月11日、2021年12月3日领到过由北京银保监局开出的两张总计金额达120万元的罚单。特别是两年多前,即2019年9月,因“对外包活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奔驰汽车金融被北京银保监局处以80万元的行政处罚,而这也正是女车主维权引发“西安奔驰事件”后,奔驰汽车金融所领到的罚单。

行政处罚之外,这件“往事”给奔驰汽车金融所带来的影响,被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2021年5月28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金融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下称“评级报告”)所披露。

从业务模块划分,奔驰汽车金融的主营业务由经销商融资业务和零售信贷业务组成。但据联合资信介绍,奔驰汽车金融近年来受“西安奔驰事件”及疫情影响,整体业务规模呈现一定波动,特别是零售信贷业务。而后者恰恰正是奔驰汽车金融主要收入来源。

分别来看,首先,奔驰汽车金融的经销商融资业务主要是为奔驰及戴姆勒旗下的特许经销商提供的采购车辆贷款。评级报告显示,奔驰汽车金融经销商贷款为循环贷款协议,根据贷款车辆类型(如新车、试乘试驾车、二手车等),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激活日后的第180~360天不等。

2018-2019年奔驰汽车金融经销商贷款规模保持增长趋势,但2020年受疫情影响,奔驰品牌经销商对资金的需求有所下降,导致经销商贷款余额明显下滑。截至2020年末,奔驰汽车金融经销商融资业务覆盖了全国214个城市的460家经销商,贷款总额为66.83亿元,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8.19%;无不良贷款。

其次,评级报告显示,主要为个人及客户提供所有奔驰及戴姆勒旗下品牌汽车购车贷款服务的零售信贷业务,是奔驰汽车金融核心业务品种,也是奔驰汽车金融主要的收入来源。

近年来,奔驰汽车金融零售信贷业务首付比例在40%左右,贷款期限集中在2年左右。截至2020年末,奔驰汽车金融零售信贷业务已与270个城市中的677家经销商开展合作。2018年时,奔驰汽车金融的零售信贷业务迅速扩张,但2019年以来,同样受“奔驰西安事件”影响,奔驰品牌汽车销量下滑,导致其零售信贷业务规模下降。

截至2020年末,奔驰汽车金融的零售贷款金额为749.1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百分比达到91.81%;不良贷款率为0.08%,主要来自个人客户群体。

受到零售信贷业务规模波动的影响,奔驰汽车金融零售信贷业务利息收入呈现下滑态势,2018年-2020年零售信贷业务分别实现利息收入66.60亿元、62.71亿元和57.07亿元。

据联合资信披露,截至2020年末,奔驰汽车金融实现总营收为41.05亿元;净利润为18.05亿元,但较上年同期的21.69亿元,同比下降约16.78个百分点。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徐超 校对 柳宝庆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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